法官:「電腦節」不應被單一機構壟斷
香港高等法院 6 日,就香港電腦商會禁止其他機構使用「電腦節」舉行活動,並申請臨時禁制令的案件,並要求香港電腦業協會更改活動名稱,最終法院裁決香港電腦商會敗訴,並需要負責付訟費用,並會於稍後公佈判決理由。據案情指,香港電腦商會不滿香港電腦業協會,使用「電腦節」這個名目在深水埗電腦賣場,舉行「夏日腦場電腦節 2010 」活動。
作風一向強勢的香港電腦商會,除了一直被批評過量舉辦「電腦節」活動,嚴重影響傳統電腦賣場生計,今年 5 月更採用法律行動,企圖禁止其他機構使用「電腦節」。引述香港電腦商會,商會由 2002 年起一直使用「香港電腦節」舉辦活動,並已投放近 460 萬元宣傳,因此強烈反對其他機構使用「電腦節」名稱,擔心消費者混淆影響商譽。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任懿君表示,並不認同香港電腦商會說法,認為「電腦節」不應被單一機構壟斷,亦不應成為商譽、商標,若原告壟斷使用「電腦節」,即使「沙頭角電腦節」是否也須遭禁止,兩者存在是否真的造成混淆。
香港電腦業協會表示判決十分公平,但指出這場官司已令不少贊助商及品牌代理商,擔心捲入官司而退出,令「夏日腦場電腦節 2010 」活動困難重重。此外,香港電腦協會亦表示,深水埗區議會亦曾舉辦「電腦節」,因此「電腦節」絕不可能是香港電腦商會所獨有。
對於敗訢,香港電腦商會表示,將會研究判詞後,不排除會就判決作出上訴,並重申反對其他機構使用電腦節名稱。
據香港電腦協會表示, 18 日起一連 8 日將於深水埗賣場舉行「夏日腦場電腦節 2010 」,並將會有限量特價產品發售,吸引力絕不會被 20 日於會展舉行的「香港電腦通訊節」遜色。








唔通 美食節,嘉年華,跳蚤 都可以申請專用咩
自取其辱
"好似游水跑步咁, 唔係你做乜佢又做乜, 有咩有好抗議!"
大家都係賣野, 人人都係咁賣, 唔通又告過??
其實我都覺,唔知係咪兄弟黎.....超似樣
點正題,講真電腦商會除左搞電腦節之外,都唔知做過乜
只知佢地又收入場費,又收商戶展位租金,同埋又似收埋政府資助
"電腦節"都要專利 發錢寒丫
快d好去註冊埋"電腦" "香港電腦" "電腦商" "電腦會"
再比法官ban下佢
重點竟然打錯...
絕望了...
唔通貿發局又走去告人? 若果可以告得入一早就告O左 LA.
香港始終係自由社會, 告人那位人兄想破壞香港自由貿易既特質?
咁我地要搞個香港中秋節商會
改叫(電腦折)
「電腦折」都ok wor, 起碼商會吹你唔漲先XD
會展那個似特賣場多 D !
等等!!!manling 你會唔會告我先?
佢地都on dogdog..."啤酒節""櫻花節""蘭花節""紅酒節""手機節""xx節"都大把人用,如果今次告得入,以後法庭日日都唔得閒..
咪玩我啦^^
其實我都支持ssp多D
起碼大小商店都可以做下生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