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2012年9月出 iPhone 5, 每個月月費 $198, 連增值服務 $238, 簽兩年約.
後尾2013年9月出iPhone 5S, 加簽多兩年, 月費 $238 + $12 + $36, 但有回贈, 又係簽兩年約.
果時講明係, 新約行先, 到新約完咗, 行番舊約個 plan.
結果我無為意, 到今日先發現, 原來新約完咗之後, 佢繼續收緊我新約既錢, 但係變咗無回贈.
即係話, 原本$238一個月變左$285一個月, 交多差唔多五十蚊.
我頭先同 CS 嘈, 佢話我因為無通知佢地, 所以會繼嬻收番我新約既月費, 但明明係履行緊舊果張約.
我叫佢地比番我多咗既錢, 佢地唔肯.
最頂癮既係, 佢起初話我通知咗佢地後, 佢地可以嚟緊既月費變番我舊約一樣.
跟住, 再check 番, 就話很抱歉, 呢家再無198月費, 所以對我做成不便, 轉唔到.
我話咁樣唔係不便, 係呃錢, 因為明明舊約係198, 呢家要比到238.
一年屈多咗我最少40 x 12 = $480. (未計$12->$18, $28->$36 果條數).
仲要我有兩個號碼係咁, 佢地話會搵專人跟進.
我都唔執輸, 會開始係各大forum 出post, 再打去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如果你地都有同我類似既情況, 麻煩聲緩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