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4
香港民航處新規 4 月 7 日生效
機上禁用「尿袋」 不准放在行李架
機上禁用「尿袋」 不准放在行李架
文: 編輯部 / 新聞中心
【民航處新規 ⚠️】香港民航處於24日宣佈,自下月7日起,航班上不得使用行動充電器(尿袋/充電寶)為任何便攜式電子裝置充電,不得為行動充電器本身充電,不得將行動充電器放置於行李架或其他非隨身攜帶的地方。
香港民航處決定全面收緊政策,事緣於本月20日,香港航空HX115航班在飛行期間,疑因行李架內的行動充電器突然起火冒煙,機內所有滅火器耗盡。最終由空服與乘客合力使用大量樽裝水及飲料才將火勢撲滅,飛機最後緊急備降福州。
事發後,香港民航處展開了安全調查,並針對行動充電器(尿袋/充電寶)守則作出更新。除了遵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禁止行動充電器寄艙的規定外,本地航空公司必須確保乘客在航班期間遵守以下規定:
🔴 不得使用行動充電器為任何便攜式電子裝置充電;
🔴 不得為行動充電器本身充電;
🔴 不得將行動充電器放置於行李架或其他非隨身攜帶的地方。
香港民航處強調,會持續與航空公司商討有關行動充電器的守則,確保飛行安全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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