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5
Rambus控告Hynix侵權勝訴
獲賠1.33億美元 但禁制入口令被駁回
文: Kopo Ko / 新聞中心

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 24 日宣佈,記憶體廠商 Hynix 侵犯 Rambus 記憶體技術專利, Hynix 需要賠償 1% 的 SDRAM 產品收入及 4.25% 的 DDR 產品產品收入予 Rambus ,但法院駁回了 Rambus 公司禁止 Hynix 產品進口美國的要求,原因是該公司正進行談判有關技術許可條款。

 

Rambus 高級副總裁兼總顧問 Tom Lavelle 表示,對法院的判處感到高興,並認為 Hynix 必需為持續使用 Rambus 的專利發明,作出公平合理的賠償。

 

根據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 24 日的判決, Hynix 需向 Rambus 支付專利權費用,即在 2005 年 12 月 31 起,所有在美國境內生產及銷售的 1% SDRAM 產品收入及 4.25% DDR 產品收入,而 DDR 產品則泛指 DDR 、 DDR2 、 DDR3 、 GDDR2 、 GDDR3 及 DDR SGRAM 顆粒,賠償金額高達 1.33 億美元。

 

Hynix 發表公開聲明,表示公司尊重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的判決,但失望法院認同了 Hynix 有侵犯  Rambus 的技術專利, Hynix 將提上訴並希望得到公平的結果。由於上訢的關係, Hynix 現時無需支持賠償,預計上訴需要一至兩年時間處理。 Hynix 進一步指出,最近已證實了美國專利和商標局某些裁決均屬無效的,因此有信心可以取得最後勝利。

 

由於 Rambus 公司禁止 Hynix 產品進口美國的要求最終被法院駁回,因此 Hynix 在美國市場銷售的 DRAM 產品,將可繼續進行銷售。

 

Hyn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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