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最終判定只需一次性賠償800萬
美國法院就 Personal Audio 控告 APPLE 侵權案 30 日作出了最後判定,最終 Apple 需就 iPad 音樂播放清單侵犯專利,向 Personal Audio 賠償 8 百萬美元,但卻控絕了 Personal Audio 要求 Apple 就 iPad 、 iPhone 及 Mac 等其他使用 iPod 音樂播放清單的裝置求償,並且判定 Personal Audio 不得繼續要求 Apple 就未來其他使用 iPod 音樂播放清單要求賠償。
據了解, Personal Audio 是一家專音樂專利技術授權公司,早於 2009 年已就 iPod 音樂播放清單侵犯其兩項專利技術,包括音訊播放機中可導航的播放清單以及通過已下載的清單快進或後退等設計,要求 Apple 給予 8400 萬美元賠償。
終於法院陪審團認定, Apple 確實侵犯 Personal Audio 兩項專利,但陪償金額只有 800 萬美元,卻只是原告要求的十分之一。
Personal Audio 看來並不滿意賠償金額,於上週二再次以同一專利侵告 Apple iPad 、 iPhone 及 Mac 產品,要求 Apple 更多的賠償,但美國法院反駁了控訴,並認為陪審團已就專利形式選擇了一次式付款,表示未來 Apple 將可以使用該專利授權,並在過去或是未來推出的產品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