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EPC同意刪除該文章並表示歉意
HKEPC 收到由梁錦濤關學林律師行發出並代表網絡服務供應商 Pacificnet Hosting Limited 的有關 HKEPC Forum 誹謗來函,文件編號「 LTG/LSY/1108127188W/WYK/yhy 」,指出 HKEPC 討論區題目為「有無人用 PacHosting, 今天 mail server 出事 , 整日都無法收電郵 ?」的文章內容含有誹謗成份,要求刪除此一文章與相關討論及公開道歉, HKEPC 在取得法律意見後認同 Pacificnet Hosting Limited 的要求,同時刪除此一文章與其相關討論並就事件表示歉意。
據了解, HKEPC 讀者「 timy_smp 」於 2011 年 7 月 26 日於 HKEPC 討論區的網絡寬頻板中,發表題目為「有無人用 PacHosting, 今天 mail server 出事 , 整日都無法收電郵 ? 」,其發表內容指出其數名朋友與客戶均採用 PacHosting 公司的電郵寄存服務,但從該日早上 9 時起無法收到寄件,並且表示致電 PacHosting 公 司的客戶服務熱線,首次致電有人接聽,但及後並無人回覆變成電話留言,直至該天晚上 11 時 45 分仍無法回復正常,緊接有不少讀者發表了相關的回覆,針對 PacHosting 的服務與硬件作出了相關批評,並有讀者針對其電郵寄存伺服器發表了 Tracing Route 測試等等。
HKEPC 就此事交顧問律師余兆龍處理,根據 << 電子平台及電子交易 >> 附件條例, HKEPC 作為網絡平台供應商, HKEPC Forum 每日需要處理海量的電子資訊內容,無法得悉使用者所發佈的內容是否屬實,因此按照法例規定在收到原告人的律師代表所發出的陳述及要求後, 7 個工作天內就投訴內容進行處理,取得上述的律師信函後將會轉達被告人。
如果被告人 7 天內不作出回應,則 HKEPC 有義務就無法証明該文章是否屬實,將需要就 Pacificnet Hosting Limited 要求立即移除,如被告人指稱在遭投訴的言詞是由關於事實的陳述組成的範圍內,該等言詞在內容及事實上屬實,而在該等言詞是由關於意見的表達組成的範圍內,該等言詞是就涉及公眾利益的事宜而作出的公允評論,或被告人所訴者具與此相同的意思,則被告人必須提供有關詳情。
如被告人作出此回應, HKEPC 將不會就文章進行移除,但會把被告人的個人資料轉交對方代表律師,並述明在遭投訴的言詞中何者是他所指稱的關於事實的陳述,並提供關於他所倚據以支持指稱該等言詞屬實的事實及事宜的詳情, HKEPC 將由此刻起完成整個法律責任過程,誹謗訴訟中 HKEPC 討論區為發佈的地點而非發佈者。
根據上述文章所提及的內容, HKEPC 無法查証及評核讀者「 timy_smp 」的言論是否屬實,或該等言詞是就涉及公眾利益的事宜而作出的公允評論,因此完全按照PacificnetHosting Limited 的要求刪除此一文章, HKEPC 同時就該文章引致PacificnetHosting Limited 表示歉意。
HKEPC 顧問律師余兆龍提醒讀者,誹謗已成為網絡經常發生的民事訟案,在評論和申訴事件時,除非閣下能提供以下三點, 1) 有足夠証據支持您的論點 2) 您有工作責任有義務提供該資料 3) 或是您屬於該領域的專家意見,由於不少商戶習慣以法律作為解決網絡討論,縱使閣下所描述的確為事實之全部,並符合以上三點,但讀者仍需考慮到法律訴訟成本、不確定性及所需的時間,在言詞上避免捲入不必要的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