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visybw 時間: 2013-11-27 08:32 標題: 超載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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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ppy_gemini 時間: 2013-11-27 08:50
法例上是按人頭算, 而且嬰兒應該坐car seat安全一點.
巴士好像是3歲以下小童不計.
小巴算是私營生意, 怎樣收費與法例準則無關, 2個小童當1個大人計亦是按"佔位"計算而已, 純為加強對有帶孩子的乘客選擇小巴的機會, 若預到警察抄牌, 一樣可當超載, 司機要負責的.
作者: 乜都唔識 時間: 2013-11-27 09:09
的士佬冇昆你,係有d無知婦孺成日用呢件事同的士佬嘈 (唔係鬧你) 成日覺得抱住bb 就只當一個人
如果得,咁五個大人 抱五個嬰兒 咪好好玩囉
超載定義 係咪計人頭 係 係咪冇保險 係
所以長遠計 你都係換 8人車 因為小朋友好快大, #2 講得岩 為左bb 安全,應該裝 bb seat 添
作者: mcdull 時間: 2013-11-27 10:51
(1) 就確定車輛可運載的人數而言─
(a) 不足3歲的兒童不計算在內;
(b) 3名3歲或3歲以上的兒童,如每人身高不超過1.3米,則算作2人。
作者: mcdull 時間: 2013-11-27 10:51
事實上, 係得....
作者: ivanng213 時間: 2013-11-27 10:53
好過樓上唔識亂up
作者: davisybw 時間: 2013-11-2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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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d1210 時間: 2013-11-27 11:22
回復 5# mcdull
但之前電視又真係講過呢個係灰色地帶,運輸處講果一套係用唔倒落保險度,有乜事保險有權唔賠~果套野係毛記搵律師上去做果套呢~
作者: davisybw 時間: 2013-11-2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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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visybw 時間: 2013-11-2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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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visybw 時間: 2013-11-27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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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d1210 時間: 2013-11-27 11:40
回復 11# davisybw
印象中個律司好似提過有乜事的話司機或乘客可能要負責/上身…
作者: andymhleung 時間: 2013-11-28 20:23
其實有乜事都係涉事司機上咗身先~

作者: red1210 時間: 2013-11-29 09:20
回復 13# andymhleung
的確刑事部份係咁,不過錢果方面,正路只需賠墊底,租的士會冇左份按金~
作者: Advanced Ivan 時間: 2013-11-29 09:56
都話係灰色地帶......
樓上引用嘅嘢係無錯, 但香港行Common Law, 有D嘢Law無寫清楚就跟案例, 案例無就睇個官判
如果呢個case上過電視, 可能已經有案例在前, 保險唔賠, 大佬渣的士都係搵食姐, 真係唔好為自己一時之便害到人
再者, 上面都講到一個case, 5個大人手抱5個BB, 呢D咁唔合情理嘅嘢, 原來係合法嘅
但你估保險肯唔肯賠? 保險D terms有幾多人真係慢慢細刨, 佢話唔定已經封咗呢條後路
下次為人為己, 分兩架的士啦
作者: Kim0630 時間: 2013-11-29 18:23
最近發現行車証上的人數是寫明4人
但其實係5人坐位. 咁佢係跟行車証4人限制定5人坐位呢?
作者: bearbear99 時間: 2013-11-29 19:11
奇實講咁耐就係保險作怪!!
5個大人+1個BB(法例上係OK的,警察係唔可以告你)
但因為保險係計人頭,保險唔保你!
咁就引出第二個問題!(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
咁而家警察就可以告你喇!!
即係如果你開間保險公司係保5個大人+1個BB,咁就冇問題喇!!!
你地有冇發現好多超載而撞車既新閒都會同時告埋(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