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二師兄 時間: 2017-5-24 17:02 標題: 寫game 比人玩派coupon , 其實有冇犯法?
有冇被賭博條例監管?
作者: KinChungE 時間: 2017-5-24 17:12
點解賭搏?
如果淨派, 一係成功一係冇, 唔算係賭搏
如果收錢就另一回事
作者: 二師兄 時間: 2017-5-24 17:15
回覆 2# KinChungE
咁又係
作者: evec 時間: 2017-5-24 17:27
當然要拿牌,仲如果隻Game係要推廣實體生意,單純為咗使人Download隻Game而派Coupon係唔批。
根據《賭博條例》(第 148 章)第 2 條,推廣生意的競賽是指為 推廣生意、業務或產品銷售而籌辦、經營或管理經抽籤或碰機會而分 發或分配獎品的競賽或其他計劃。百貨公司或餐廳為推廣生意或業務 而舉辦的抽獎便是常見的例子。
有關競賽必須是業務推廣策略的「附帶」部分,或是為了 推廣有關業務而特設的活動,而不得成為業務的核心部分 或吸引力的主要來源。
http://www.hadla.gov.hk/el/filem ... Forms_Guide_chi.pdf
作者: 7h1r733n 時間: 2017-5-24 22:43
寫game比人派coupon應該唔會犯法.. 但營運呢個business就需要問吓D"專業意見"
作者: 二師兄 時間: 2017-5-26 11:48
本帖最後由 二師兄 於 2017-5-26 11:54 編輯
回覆 4# evec
成港幣1,590元
http://www.hadla.gov.hk/el/tc/fees/index.html
由 競 賽 遊 戲 抽 籤 或 評 選 日 期 起 計 十 天 內,須 在 香 港 流 通 的 中
文 及 英 文 報 章 各 一 份 公 布 結 果 詳 情,並 須 將 有 關 剪 報 的 副 本
一 份 送 交 民政事務局局長委派的公職人員 。
作者: computingcat 時間: 2017-5-26 12:14
It depends on which company is hosting the game - your company or your client. If it is your client, then they better get a license and you only provide technical service to the client on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