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肯定你呢種係咪可以叫FP (至少有少少FP的成分)
精髓就在於Function as first-class citizen
第一個寫法係 ...
梁炳 發表於 2017-3-31 20:10 
其實唔係好對題
因為問緊: 雖然寫少左野, 但犧牲左易讀, 即係難main左, 咁值得嗎? 如果以工程角度黎睇, 應該就唔值
但答案就話: 因為舊寫法麻煩, 新野法可以寫少幾行code
咁即係又去返原本條問題, 雖然寫少左幾行, 但...
Java係好多listener入面有N個不同function, 果D的確唔多適合下面個版本
但係JS的話, 好多時就係每一個eve ...
KinChungE 發表於 2017-3-31 21:03 
以一個application的角度, 常見的功能, 來來去去都係果幾個做法
所以callback通常都係果幾種
例如sendrequest, 起碼就會有onresponse, onerror
如果係onclick, 就通常只有onclick一個callback
無論java定js, 實作方式都係差不多, 所以唔會話java就多d multiple callback, js就多d single callback
理論上應該係大家差不多
而且Lambda Expression亦唔係js既野, 無論邊個language都有, 所以無話邊個抄邊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