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樓主遭遇...
經一事長一智...
之前講過水魚節係散開箱後客人嫌棄唔要的貨, 包括死點、光點.
平日商家有死、光點包換, 換後的死點、光點的貨都要想辦法散.
水魚節咪係散貨場咯!
以消費者權益為大前提, 賣家話有問題的貨要代理處理, 人家講你就要受?
唔識報警? 等有幾個警察做門神, 幫佢地做生招牌?
事後仲可以有記錄證明自己7日內要求賣家換有問題貨. 叫消委會幫你拆掂佢.
消委會都唔得, 仲過癮, 消委會證明賣家無意解決佢地出門貨品問題. 小額錢債庭上你都好難輸!
一環扣一環, 商家知你識野, 自然按正常處理問題貨.
P.S. 商家話無得換就無得換, 佢地唔係法律制訂者, 佢同你一樣咁高咁大, 佢話無得換, 客亦可大佢跟香港法係有得換. 唔好以為開店就大晒至得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