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用中國移動電訊商,
但後來合約完, 打算轉台...
直至我轉台2個月後..
今晚突然收到中國移動發出的律師信,
實在令我震驚及非常氣憤!! ????????
首先,
2年合約完,
中國移動從沒有任何訊息及電話通知提示合約到期,
在我毫無授權下, 自動續了我合約!!
第二,
當時我知道她們自動續了我合約後,
我曾多次致電中國移動客服,
其職員說過只要我在某日子前轉台就可以,
但尾數 (完合約後還在使用服務的日子) 要收回正價.
我答應了, 亦主動提出不續約, 也已被接納.
雖然其職員有推銷她們公司的優惠 Plan,
但最後,
我還是選擇了轉台.
第三,
轉台後, 當我收到了繳付尾數的信,
我也第一時間去 7-11 交付了 HK$138元正.
所以,
其實並不構成欠款!
原本以為就這樣結束,
豈料 2個月後的今晚,
突然收到她們發出的律師信, 還說我欠款項 HK$3174.39.
頓時,
我很想講粗口!!
心唸: CLS!!!!!
跟擺明搶錢又有什麼分別呢!?..
試問一下,
假如中國移動堅持要我交那三千多元,
我又能否用香港 <<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 第486章第64條的條例反告她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