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Biscuits 於 2020-5-26 08:13 編輯
目前寫法係,合約17/6完約
最後一期17/5繳費$78,服務使用到17/6
17/5尾期繳費後可以自由轉台或續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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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onythk 發表於 2020-5-26 07:28 
多謝回覆!
新合約期寫是2020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2日,
問題係: 明明講好月費回贈$30和行政費回贈$18在20-6-2020生效, 跟番截數日19號,
宜家變了17號生效, 即回贈去到16號, 但截數日每月費用交到19號,
下年如果不續約, 最尾個期17-19號就無$30 + $18回贈, 回贈費一日都當一個月計,
最尾期張單應該是$78 + $30 + $18, 似乎係不想你轉台, 否則要罰你錢,是否這樣理解呢?
我問過佢點解月費回贈和行政費回贈要計到16號(17號生效),
佢話回贈係要提早幾日做, 先可以趕到呢條數在月結單出現,
我話水電煤, 其他電訊公司單, 都係截數日遲幾日先出單, 不會影響計數的,
也不會影響月費回贈和行政費回贈的生效日期(佢話不能計到截數日), 佢話3hk公司政策是這樣,不能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