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Ksec 於 2020-4-26 23:13 編輯
Don't just say "Utterly wrong"! What is your idea? Just discuss.
我本來用中國移動電訊商,
但後來合 ...
iamla 發表於 2020-4-26 19:55 
或者你一開始唔係 "Obviously" user's fault. 我唔會用 Utterly Wrong. 因為個大前提係你嘅 assumption 已經將個問題放咗係個用家度.
Standard Procedure 係點樓上已經有人解答咗. 事實上不單止係冇其他任何一間 MNO,會進行自動續約, 甚至乎離開電訊行業亦都甚少聽聞. 因為大原則上呢度仍然喺香港. 自動續約呢一種行為本身係冇 User Consent 嘅情況之下係冇法律效用. 你嘅 "不回覆", "已讀不回", "選擇性視而不見" 係絕大部份現代化國家當中係絕對唔可以當成 User Consent 嘅一種. 呢一種續約方法係外國係非常之不常見, 某一啲地區甚至乎係犯法. 但係偏偏香港呢間電訊公司就開始學 "某一啲"地方走精面 ( 而且唔單止電信業, 好多其他行業都係 ) . 所以你第二句 I believe this is the standard prcedure etc.... 事實上係完全冇其他證據, 我可以講句甚至覺得嗰句說話難聽過粗口. 如果香港有第二間 MNO 係有呢一種做法, 咁我至少都覺得你嘅第二句 I believe 係有其事實根據 而作出嘅回覆.
( 仲有更加多深層次嘅問題, 包括"法治", 不過我唔想拖太多政治入呢個話題. )
打個譬如, 業主而家send咗封信俾你, 只要你唔回覆就當你應承簽約加租 30%. 咁樣會點? 然後就會有好多人有另一個誤區, 就係覺得而家嘅合約因為同之前嘅合約冇分別, 所以自動續約 "應該" 係好合理. 我假設而家全世界經濟蕭條, 出面所有大環境跌價, 然後呢間公司就覺得因為同之前冇分別所以自動同你簽24個月約, 你覺得咁樣公平? 你新嘅合約可以自動 evaluate current market fair value? 自動 簽署 "續約" 唔係唔可以有, 而係必須要喺第一份合約嘅時候已經確實呢一種行為同動作. 即係話自動續約呢個行為本身仍然都係需要一次 User Consent.
至於呢個所謂 FB 故事嘅真確性我就唔作出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