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billgatesion 於 2009-9-24 20:47 發表
kentnklee 兄, 如果收到 私隱處果面回覆..係呢度話聲比小弟聽下..THX!! 平日要番工都無時間寫番件事去私隱處...終於有人搞左 SO GOOD
果日買機我排左成粒鐘 ...


可能係我對個人私隱過份緊張,
之前既post已deleted.
我個mail係查詢, 唔係complaint, 唔知幾時會覆.

[ 本帖最後由 kentnklee 於 2009-9-24 21: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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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ppy_gemini 於 2009-9-24 17:03 發表
Right! I like sensible discussion.  

1. 好多濫用情況可以發生! 最常見就係有人當呢d offer係quota咁賣或者好心幫人買, 有d人覺得學生證資料/copy冇咁重要, 借/賣俾人用無乜所謂, 但是若代理商要求id copy可能會某些人起到阻止作用, right?

2. you are right! 所以我上面有問, 當個代理商sales要求攞id copy時有冇provide一d文件或係某d terms & condition去證明呢樣嘢係由公司要求而且聲明佢地collect呢方面資料嘅用處.
by the way, 我想順帶一提,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引言中寫明:
本守則的條文不具法律約束力。不過,如資料使用者違反本守則,則在根據條例進行的任何法律程序中,可引致不利於資料使用者的推定。

3. of course呢樣係消費者權益, 至於何為不平等則需要討論. 我嘅睇法係, 呢個promotional offer唔係for general public, 只係for某一批特定identify咗身份嘅人, 所以公司係有權要求一d文件去確認身份! 相反, 如果個offer係for general public, for all customers,咁我就覺得佢無此需要!


1. 你推論出 "若代理商要求id copy可能會某些人起到阻止作用", 即係你也認為 留ID COPY 比佢地間公司係有潛左風險? 不然, 我就唔明你點得出呢個結論.

2. 我當日即場問過, 佢地只係話比 HP 作"VERIFY" 身份用, 咁我本人現場去到, 就VERIFY 唔到我係本人. 仲有, 佢地份 "IMPORTANT NOTES" 係冇寫過拎左D 個人資料去做乜野的.

3. 既然我本人去到現場, 也出原了ID, 這不算是"IDENTIFIED" 的可認購人仕嗎?? 你所提到的公司, 我唔知你係指 HP 有權 定係間 代理 (唔知邊間) 有權, 都係無白紙黑字寫明要留 ID COPY.
另外, 個OFFER 係PUBLIC 與否, 不大相關. 你去出個電話上台, 都要留個人資料啦. 唔通呢D 電訊公司唔係 FOR PUBLIC?

P.S. 很多口語, 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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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其實果間公司俾得alumni 買機就即係佢地已經係行為上承認左alumni 有呢個權利啦
不過單唔單方面聲稱我認為同今次件事無關
我記得上次睇過警訊, d 大耳窿拎到一個人gei 身份證資料同佢手提電話號碼, 就已經可以將d 壞賬轉去果個人度
雖然我都唔明點解可以咁兒戲....但警訊真係咁講

家陣件事表明證據上係果間公司有問題啦
公司政策規定當場check 身份證不足以verify身份, 一定要留copy 俾一個未見過機主gei 人去verify 先得gei..
邏輯上我已經諗唔通呢d 係咩policy
所以請恕我語氣重左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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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illgatesion 於 2009-9-24 21:03 發表


1. 你推論出 "若代理商要求id copy可能會某些人起到阻止作用", 即係你也認為 留ID COPY 比佢地間公司係有潛左風險? 不然, 我就唔明你點得出呢個結論.

2. 我當日即場問過, 佢地只係話比 HP 作"VERIFY" 身份用, 咁我本人現場去到, 就VERIFY 唔到我係本人. 仲有, 佢地份 "IMPORTANT NOTES" 係冇寫過拎左D 個人資料去做乜野的.

3. 既然我本人去到現場, 也出原了ID, 這不算是"IDENTIFIED" 的可認購人仕嗎?? 你所提到的公司, 我唔知你係指 HP 有權 定係間 代理 (唔知邊間) 有權, 都係無白紙黑字寫明要留 ID COPY.
另外, 個OFFER 係PUBLIC 與否, 不大相關. 你去出個電話上台, 都要留個人資料啦. 唔通呢D 電訊公司唔係 FOR PUBLIC?

P.S. 很多口語, 請見諒~~


1. 如果純粹為左阻嚇, 咁我就唔認為呢個理由夠充份去收集ID Copy 啦
2. 嗯嗯...即場兜口兜面對住張身份證verify 唔到, 拎返office俾一個未見過本人gei 文員望下就verify 到, 嗯嗯...諗唔通
3. 其實一向都係本人出示身份證同學生證就足夠, 最多登記埋身份證資料以備半年內維修核對資料用, 要留id copy 就真係諗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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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illgatesion 於 2009-9-24 21:03 發表

1. 你推論出 "若代理商要求id copy可能會某些人起到阻止作用", 即係你也認為 留ID COPY 比佢地間公司係有潛左風險? 不然, 我就唔明你點得出呢個結論.

2. 我當日即場問過, 佢地只係話比 HP 作"VERIFY" 身份用, 咁我本人現場去到, 就VERIFY 唔到我係本人. 仲有, 佢地份 "IMPORTANT NOTES" 係冇寫過拎左D 個人資料去做乜野的.

3. 既然我本人去到現場, 也出原了ID, 這不算是"IDENTIFIED" 的可認購人仕嗎?? 你所提到的公司, 我唔知你係指 HP 有權 定係間 代理 (唔知邊間) 有權, 都係無白紙黑字寫明要留 ID COPY.
另外, 個OFFER 係PUBLIC 與否, 不大相關. 你去出個電話上台, 都要留個人資料啦. 唔通呢D 電訊公司唔係 FOR PUBLIC?

P.S. 很多口語, 請見諒~~


大家討論啫... 輕鬆就得... 我都好多口語...

1. 正如依家咁多位嘅想法一樣, 有d人就係好介意俾其他人/公司留有id copy, 所以似終會減少一部份借/賣自己quota嘅人. 呢樣嘢純粹係捉摸心理, 理論上你可以話要借/賣quota一樣可以親身去俾埋個id copy都得, but again我只可以話咁係一種手法, 唔可以百分百防止但點都會有d效.

2. 呢度係兩個問題.
首先, 你親身去咁係咪代表每個人都親身去? 又或者咁講, 公司亦都可以此作為防止sales作假, 見人就賣.
至於佢份notes我就不于置評啦. 如果佢寫得唔清楚你地係可以質詢嘅!

3. 電話上台嘅case唔同, 即係等於申請credit card或者去bank開戶口, 呢d去sign緊一份long term service contract (相對零售嘅point of sale嚟講), 要你提供id copy係雙方嘅保障(假設無需提供id copy嘅話, 你身邊嘅人(或者有辦法攞到你資料嘅人)咪隨時可以"代"你開立任何形式嘅服務? 而我舉嘅例子係公司做promotion優待某d特選客戶, 亦要有機制嚟防止前線sales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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